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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非税局直征非税收入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09-11-09访问次数:


 

  一、定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测算直征项目征收计划。

  二、下任务。

  以文件形式向被征对象下达征收任务。

  三、勤征收。

  由征管科组成二人以上的征收组,采取电话催收、窗口征收、上门督收等方式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上门征收严格亮证执收。

  四、细管理。

  直征收入必须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规定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资金须由银行代收,征收资金按规定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其它规定的账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征收台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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