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取得罚没物资。
二、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必须按规定向当事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
三、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应指定专人、设立专帐、建立专用场地管理罚没物资。
四、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按规定向市非税局申请处置。
五、市非税局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审批,并将处置审批结果反馈申报单位。
六、市非税局通过政府采购选定拍卖公司,并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
七、根据罚没物资的不同性质,采取移交、销毁、拍卖、定向收购、调剂和议价变卖等方法处置。
八、处置收入由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常德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九、罚没物资处置后,将罚没物资处置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