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是规范财经程序,强化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的关键一环。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费、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的利息收入等。
近年来,为了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也制定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凭证、簿领取、限量发行、验旧领新、票税同行”等办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在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收费票据填写内容不齐全。有些执收执罚单位在执行公务涉及收费或罚款时,对涉及多个收费项目时,不是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一一填写,而是笼统的写一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就更是无处可寻。收款人及经手人填写不全面,有的只写一个“姓”。这样的收费收据造成财政部门难以区分是纳入预算的,还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同时给缴费单位(或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缴了一笔糊涂钱,不清楚究竟应该缴多少?也给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造成麻烦,无从认定。
2.相互串用。本来是收费,而一些执收单位不开收费收据而是用了罚没收据。本来是罚款却用的是收费收据,这些现象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时有发生,给财政部门在记账时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3.转借、转让或代开票据。有些单位没有收费权,当涉及到某项收款事宜时,就想方设法通过关系索要或转借“正视收费票据”,一些执收执罚单位由于对“正规收费票据”管理认识不足、管理不严,认为无所谓,也就随意转让或代开,致使有票据管理中出现混乱,从而也给这些单位滋生“小金库”留下了“空档”。
4.票据来源不符合规定。有些应从同级财政部门领用票据的单位却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用;有些本应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用的却从同级财政部门领用,造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这些单位管理出现“断档”的现象,也给这些单位或部门的收费“坐支”或不上缴财政资金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其次执收单位内部票据领缴手续及记录普遍不齐全、不规范,能全面提供单位内部票据领缴记录的单位寥寥无几,一旦缺少或丢失,很难分清责任。
二、对管好非税票据的建议
1.加大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宣传加强非税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各执收执罚部门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布、公告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批准机关的文件号,使缴费单位(或个人)明白应缴哪些费、不应该缴哪些费。缴费就要索要正规的非税收据,对使用不正规收据收费或罚款的,被收费单位(或个人)可以拒缴,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等部门举报。以制止乱收费、不按规定收费的现象。
2.对用量大的非税收据要实行专用收据。如大中专院校、合作医疗等收费,一是用量大且有专业性;二是时间较集中,如学校收取学杂费大都集中在每学期的报名时间,并且规定时间只有2~3天,对这部分收费实行“票款分离”有一定难度,况且在实行中也与客观实际不相符,所以建议对这部分非税收据实行一式三联,由执收单位对收费集中上缴为好,它既可便于操作,方便学生缴费,又减轻银行与财政的工作量,试想,如果学校学杂费按现在实行的“五联”或“六联”收据,即使银行派人到学校收取,但是由于开学时间集中、报名缴费人数集中、银行也派不出多少工作人员到学校收费;同时由于收据联数多、复写不清楚的票据也难免,给银行与财政对账造成了很大的难题,所以建议对学校收费还是用“三联”式收据,并在收据中直接印制学校的几项主要收费内容,以防止其他部门串用。
3.专用收据应具有专用性。在现在实行的非税收费中,除法院的诉讼费收据、交警部门的定额罚款票具有专用性外,其余执收单位大都使用通用收款收据,乃至造成部分执收单位,由于涉及多个收费项目,在填写“收款收据”时,不能满足按收费项目和标准填写,如农机监理部门的收费等;其次在非税收据中要印有按地区及旗县排列的代号,以防止跨旗县串用,同时也便于执法部门和审计机关对收费票据的审验和查询。
4.财政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财政部门既是管理票据的部门,也是对执收执罚单位在票据方面搞好服务的单位,所以财政部门要多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执收、执罚部门对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建议。对收费量大,而且缴款及时的执收单位用票要及时予以供给,绝不能因票据供给不及时而影响了执收、执罚单位正常执行公务。其次对执收、收罚单位合理的用款计划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不得拖压,以保证其单位公务、业务的正常开展。要以财政部门高质量的服务态度,促进票据的管理,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监管力度,要严格年检稽核工作,深入到执收执罚部门或单位检查有无建立单位内部票据管理办法;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票据有无转让、丢失、缺页现象;收费项目标准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有无“坐支”不缴或少缴财政资金等,其次审计、物价部门要协调配合财政票据制度的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各执法部门要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以惩戒促管理。同进建立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使违规乱用收费票据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保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做好非税收入管理打好基础把好关。
稿源:鼎城区非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