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印发的《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是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文件。为贯彻实施《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我县采取三条有效措施: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6月25日,全省贯彻实施《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隆重召开,我县认真组织收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以及全县有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职能的近五十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临澧电视台综合频道当晚对领导讲话主要精神及临澧会场情况进行了新闻报道。为落实会议精神,我县将七月定为《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街道标语、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依法依规执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为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我县由县政府牵头,建立了贯彻实施《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联席会议制度,将非税收入执收情况纳入各执收单位绩效考核、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行风评议等重要工作内容。县非税局负责非税收入的执收与检查,县监察局负责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执收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县审计局负责对严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执收单位实施重点审计,县发展改革物价局负责对违反非税收入收费标准的执收单位实施物价检查,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督,强化奖惩。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执罚)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过程中的乱行为和不作为行为,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发改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职责,查明事实,依法做出处理,并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执收行为、收入收缴、票据管理及内部管理等多方面明确评分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先进单位给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单位实施重点稽查,督促整改,从而确保我县非税收入的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
稿源:临澧县非税局 |